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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军功酬爵(3 / 5)

是宏辅脑筋一转,举笏应道:“臣以为,造器以利战阵,其功同乎杀敌,可赐之以爵也。”

天子微微皱眉,瞟一眼是宏辅,心说你倒是挺会见缝插针哪……

缘由在于,最近一段时间,关于爵位设置的问题,是宏辅和陈长文正在打笔仗。

陈长文提出秦汉以降的二十等爵位系统,民爵久不授人,而官爵也进行了多次析分——从列侯中又分出县侯、乡侯、亭侯多个层级——既然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干脆一次性推翻,恢复周代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制算了。

可是谁都料想不到,想当年为了使天子进位魏公,而曾经大力鼓吹过五等爵的是宏辅却站出来表示反对。是宏辅说啦,首先所谓五等爵制,经过我数年来的考据,根本就是后人附会——

《左氏春秋》有载:“王及公、侯、伯、子、男,甸、采、卫、大夫各居其列。”《孟子》则说:‘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等等各种说法,层出不穷,相互矛盾。经过比对各书,是宏辅认为《公羊传》的记载是比较符合周礼的,即“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其余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

也就是说,周代的爵位系统,其实只分三个层级。第一级是“公”,指的是“为王卿士”的比方说周公、召公、单公,以及“王者之后”的宋公,至于诸侯各自关起门来称公,皆僭越也。第二级是“侯”,如齐侯、晋侯、鲁侯,等等,指分封在王畿外的亲附诸侯。第三级是伯、子、男。伯是畿内的小国,比方说毛伯、原伯、秦伯——跟通“霸”的伯(诸侯之长)含义不同;子多为夷狄之君,如楚子、徐子、莱子等;男是附庸小国,如许男、宿男、骊戎男等。

所谓“五等爵”,既然基础就是虚构的。那么也就没有复兴之理,这不是恢复周礼啊,只是借周礼的名义单搞一套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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