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为少将军量身定做的铠甲,前些日子月玲珑入门后不久,特意用油保养了一番。
望着一袭白色长衫如翩翩君子般的夫君,月玲珑目光瞥过甲胄,随口道:“可惜没能见到夫君身披甲胄的英姿。”
“这是好事,”郑修屈指在月玲珑那笔挺的鼻梁上刮了一下,笑道:“说明干戈休止,天下太平。”
与夫人耳鬓厮磨一会,郑修走出房门,回头一看,却见铜镜前,月玲珑正在准备梳妆打扮。她两手正挽着长发,准备用缎带束紧。
郑修略一低头,平静道:“都当人妇了,按照大乾习俗,你该盘髻才是。”
“惹咦?夫君你……不喜欢?”
月玲珑小心翼翼地问。俗话说得好:女为悦己者容。正因为郑修喜欢,她才这般。她如今嫁予郑修,爹出门前叮嘱她了,大乾男人见多识广,加上外界灯红酒绿青楼轻歌曼舞诱惑多,也总喜欢新鲜的,让月玲珑得多些变化,人生路漫漫,莫要让郑修觉得厌烦了。
“不……算了,我喜欢。”
郑修本想说“不喜欢”,可话到嘴边却莫名生出一阵烦闷,努力挤出一抹不让月玲珑误会的笑脸,转身匆匆离去:“我今天去趟医馆,有位故人受了伤,无须牵挂。”
半时辰后。
郑修徒步走到“巴六福医馆”前。
直到不久前郑修才知道,疤老六的原名叫做“巴六福”。
……他爹妈给他取了一手好名字,福气。
巴六福医馆位置偏僻,门庭冷落,生意显然不太好。“从前”这边热闹那是因为这里“曾”是大文豪的书斋——而世界线偏移后,巴六福的逼格显然和大文豪不可相提并论。
所以郑修轻轻松松用十两银子,包下巴六福医馆一个月,并堵住了巴六福的嘴巴。
人的经历可以变,人的身份可以变,但本性,应是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