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痛不可当。
我用手捂着伤处,喃喃咒骂,又恐怕他再接再厉,于是恐吓他:"我告诉你妈妈,她就不疼你了。"
他扁扁嘴,一个字也不相信。
"好,"我更进一步,"我踢回你。"我站起来。
当然纯是恐吓他,要让他知道恶人自有恶人报,谁知就在这时,永超出来了。
我只得坐下。
他胜利地笑,透明的小嘴咧开,露出雪白的牙齿,大眼睛眯成一条缝。她不像父亲,也不像母亲,他是完全独立的一个人。
永超问:"发生什么事?"
我悻悻说:"他不喜欢我。"
永超莞尔,答案令人清醒:"你又何须他喜欢你。"
说罢她拉起孩子,告辞。
"我们不能够一起吃饭?"
她摇摇头,"我想你会吃不消。"她笑。
她说得对。
第一是工作,第二是孩子,不知几时轮得到异性朋友,现代社会中,最没有地位是成年男性。
那孩子,真是可爱可恨可敬。孩子们的脾气都似烈火,永超的孩子尤其是,或许遗传了母亲的意志力,看样子小小的他已下定决心要把他母亲的男友斗垮斗臭。
永超与他分别已有一年余,然而他仍然紧粘着她,血与血之间的联系就是这么神秘。
我忽然后悔起来。
我与利璧迦也应该有个孩子,一个小女孩,梳马尾巴,穿牛仔裤与球鞋,尖下巴,大眼睛,见人就踢,替我报仇,为我出气,那么利璧迦的胡子男友的日子就不那么好过了。
可惜我没有孩子。
我为永超那个鼓气的、不肯说话、坏脾气的小孩倾心。
我想出许多恐吓他的话;"踢你落楼"、"扭断你脖子"、"带走你妈妈"、"罚你一生一世没糖吃"……如果他再碰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