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果是无辜的,别人怎么会试图刺杀我时,冒充你的样子,嫁祸于你呢?”
沈岳无声地冷笑:“哼哼,任队,麻烦你以后多吃点核桃之类的补补脑子,少吃木瓜之类的。以免营养都跑到了奶、子上,脑汁却枯竭了。说起来,我才是被你连累的。你特么在外得罪了人,却殃及了我。幸亏老子特牛皮,才能打跑杀手。要不然,我岂不是要被你害死了?你还有脸拦住我,在这理直气壮的胡哔哔。”
套用一句老话来说就是,沈岳这番话是话糙理不糙。
事实情况就是这样。
只是他这番话说的也太“糙”了些,满嘴粗话不说,在说到那个词时,还挺了下胸膛,去碰任明明的胸,来提醒她这儿太大了,能不能想办法把一部分转化为脑汁。
任明明气疯了。
哪怕这厮说的完全在理,可她还是无法忍受他的粗鄙,尖叫一声抬手就去抓他的脸。
卧槽,这可不行。
这张还算白的小脸,是沈岳泡妞利器之一,真要被任明明抓花了,他哭都没地方哭去。
但又不能动粗把她踢出去,沈岳只好双手抱住脑袋,扭头嚎叫:“救命啊,来人啊,警察打人啦!”
“臭流氓,我不活了,我要和你同归于尽!”
理智彻底丧失的任明明,哭着叫着,在沈岳背上乱砸乱挠。
她真是崩溃了,只想把这个混蛋撕成碎片,于是就张嘴,一口咬住了他的肩膀。
被她在背上抓挠几下,沈岳不会当回事,只会做出被暴的良民姿态,嚎叫着喊救命。
可她真不该动嘴。
有道是女人恨一个男人有多深,就会咬的多狠,任明明咬下去后,绝对是一口见血。
被人硬生生咬出了血,那滋味简直是非人的享受,疼地沈岳虎躯狂颤,好像高、潮了那样,闷哼声中屈起左肘,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