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的。如果我有本事在宣传口做点工作,帮助信息传下达……说不定既能利国利民,自己还能捞到点名声和口碑。”
顾骜是很有分寸的,他深知哪些历史节点能碰哪些不能碰。
如,那种“插旗砍旗”的东西,哪怕是宣传口写写章的,他也绝对不敢碰,那是有可能死或者坐牢的。
无论是一派的《学好件抓住纲》,还是另一派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哪怕你是金陵大学马哲系的教授,写了这种级别的章,都会被冷宫几年,等斗争分出胜负了,压对宝的才会瞬间升迁。(如那位金陵大学马哲教授,分出胜负后成了江南省的宣传部高官。)
但是,另一种宣传和辩论口的工作,却是普通记者或者央名校大学生能碰的——那是帮忙传下达、或者负责对社会现实进行解释追认。
因为这种事情,国家其实已经统一意见决定要这么做了,只是缺一块理论或者事实方面的论据遮羞布,不好意思公开做。你给面不小心递了一块遮羞布,这是不犯忌的。
这些东西什么时候合法化,有时候仅仅只是看这个例子什么时候达天听了。听到得早,合法化早。
像二战,罗斯福总统和李梅将军,其实都想拿**轰炸东京的非军事区,只是被“屠杀平民”这个恶名所困,没脸下手。
这时候,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教授们主动告诉李梅将军:“因为曰本特殊的军工产业结构,导致其并不像我们美国那样有全面的社会化大生产。曰本人将大量初级零件分包到普通家庭作坊加工,因此轰炸东京非军事区不算屠杀平民,而是打击曰本的军事工业”。
这遮羞布一递,李梅立刻大手一挥,烧死了十几万东京平民。
如果那个哈佛大学法学教授能早3个月告诉李梅那篇论述,说不定东京也会早炸平3个月。
但即使美国战败了,要枪毙战犯,也只会枪毙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