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差太远:脸是刻意处理过的,连大腿上的皮肤也加了工,为了抹去疤痕或不起眼的皱纹,填了过多的粉,像雕像似的在椅子沙发间晃来晃去。什么肤色的人都有。色彩过于密集,令人昏眩,或许第一次看见这么多颜色的缘故。我背靠墙,停住脚步。
吃海蛎的桌椅中,一阵女人的笑声,气特别足,悠长地扔了过来。
我跟着声音转过头,发现那女人的确是我的朋友嵇琳,我刚才的直觉没错。在她旁边的不是秃头老情人,也不是穿长袍的顾客,而是一个目光总盯着同一个方向的男人,毫无疑问,他是一个瞎子,大约三十来岁,一件西瓜衫。正伸手摸身旁的一株红珊瑚,姿态舒展,怡然自得。
我走了几步,侧身绕过一丛珠兰,我那位好久不遇的朋友嵇琳,更加清楚地进入我的视觉,她脱掉大红斗篷后,扮相更古怪:指甲蓄得尖尖细长,像嫩笋,身上是一袭清朝女人半长裙袍,但没穿绸裤和绣花鞋,两艘造型古典的船鞋,踩在她的脚下。在这个异国他乡,我的旧相识的打扮比在国内时讲究,更自然一些。
在这之前,我从未见过她像高xdx潮来临的兴奋,非常陶醉,脸颊映着淡淡的红晕,不太像抹了胭脂。
我决不能与她打招呼,这种时候,什么朋友不见为好。于是我退回走廊。走廊开满龙舌兰,的墙和地由光组成,人穿行在里面,不知脚该下在何处才恰当。而总感到身后有些怪诞的影子,像鬼祟紧紧尾随着。这也是我不喜欢在公众场合回视身后的缘故:可以少知道不应该知道的事,免了许多烦恼。
到柜台前,除了零花钱,我把皮夹子里的钞票全部换成筹码。然后,我找到一处看起来适合我的桌前,坐到升降椅上,在一个全身穿红的半老徐娘的右旁。我摸出五个筹码。
我得玩二十一点,属虎者,占三则顺,三七二十一,是我的游戏。要知道,我马上就不能做前哥伦布大学文化学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