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那又是谁呢?我披上衣服,坐在离农田不远的房子里,我真的愿意这么丧失记忆,永久丧失。
鹰头笑嘻嘻地说,你该不是在这儿等我的吧?
哦,真是巧事!我答道。我知道单独面对这种帮主人物是危险的。
鹰头下身穿了条紧绷着屁股的牛仔裤,上身白灯笼衣,脚登长及膝盖的浅棕色皮靴。“我们真该携手并进,你瞧,血水都溅到咱们楚楚衣冠上了。”他第一次用如此文雅的言词,与以往不一样。
我笑了。当我揭下帽子时,他建议我和他何不进这空无一人的路边酒吧间里喝一杯!我点了点头。十来个鹰,他的随从,即刻变成侍者。为我们放上音乐,端来进口的德国黑啤酒。
“我讨厌这音乐。”我喝了一口冰冻的黑啤,放下杯子,开始了我与鹰头的谈判。
狂躁的近乎语录歌的曲子换成柔美的歌剧,像是我曾经喜欢的谭盾的名曲《一向落索》。鹰头说:“这不错了吧?”
“是的,我们都进入了舞台。”我在这鲜花枯槁但桌布洁净的酒吧里,在小提琴和大提琴、双簧管不停催促下,没有断然阻止鹰头靠近我。交流是必要的,许多事都在交流中得到解决和进行。我的声音铿锵有力,婉谢着温暖巢穴外的敲门声。
他松开手,紧闭着嘴唇定定地看着我,人看来极聪明。智商第一——这个我从前惟一衡量男人的条件,而现在呢,我一想到他那满腹坏水和不伦不类的半上流语言,便忍不住笑。
“笑什么?”
“不为什么。”我不置可否,继续笑。
“新鲜,很新鲜,是吗?”他已经喝了五杯了,脸上仍未有半点醉意,“我在想……哦,我想看到你高xdx潮时的面部表情。”
从酒吧落地有色玻璃窗看出去,桥的曲线顺着河面旋绕开去,而夜幕却融化在河面上。
是啊,我必须走,母亲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