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他那个种田的黄脸婆,一辈子也没近过别的女人。来到台北一见到她,七魂先走了三魂,迷得无可无不可的。可是凭他怎样,到底年纪一大把了。金大班把腰一挺,一双xx子便高高的耸了起来。收拾起这么个老头儿来,只怕连手指头儿也不必翘一下哩。
金大班打开了她的皮包,掏出了一盒美国骆驼牌香烟点上一支,狠狠的抽了两口,才对着镜子若有所悟的点了一下头,难怪她从前那些姐妹淘个个都去捧块棺材板,原来却也有这等好处,省却了多少麻烦。年纪轻的男人,哪里肯这么安分?哪次秦雄下船回来,不闹得她周身发疼的?她老老实实告诉他:她是四十靠边的人了,比他大六七岁呢,哪里还有精神来和他穷纠缠?偏他娘的,秦雄说他就喜欢比他年纪大的女人,解事体,懂温存。他到底要什么?要个妈吗?秦雄倒是对她说过:他从小便死了娘,在海上漂泊了一辈子也没给人疼过。说实话,他待她那份真也比对亲娘还要孝敬。哪怕他跑到世界那个角落头,总要寄些玩意儿回来给她:香港的开什米毛衣,日本的和服绣花睡袍,泰国的丝绸:啰啰嗦嗦,从来没有断过;而且一个礼拜一封信,密密匝匝十几张信纸,也不知是从什么尺牍抄下来的:“兆丽吾爱”——没的肉麻!他本人倒是个痴心汉子,只是不大会表情罢了。有一次,他回来,喝了点酒,一把抱住她,痛哭流涕。一个彪形大汉,竟倒在她怀中哭得像个小儿似的。为了什么呢?原来他在日本,一时寂寞,去睡了一个日本婆,他觉得对不起她,心里难过。这真正从何说起?他把她当成什么了?还是个十来岁的女学生,头一次谈恋爱吗?他兴冲冲的掏出他的银行存折给她看,他已经攒了七万块钱了,再等五年——五年,我的娘——等他在船上再做五年大副,他就回台北来,买房子讨她做老婆。她对他苦笑了一下,没有告诉他,她在百乐门走红的时候,一夜转出来的台子钱恐怕还不止那点。五年——再过五年她都好做他的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