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呀……杀……得得……”马蹄踏地之声,犹如奔雷滚过,只震得众官兵心惊肉跳。
高平义军的铁骑,挥舞着长枪、斩马刀呼喝着不断涌向崔延伯的队伍之中。
崔延伯的战马迅速被亲卫所护,队伍之中的骑兵根本展不开手脚,由于大多数都是步兵,这些步骑相杂的队伍,反而使战术的灵活度大打折扣。也使得崔延伯的骑兵根本就放不开手脚去大杀一场,哪里有高平义军这种毫无顾忌地大开杀戒的痛快之感。
崔延伯所领的士卒,因连日来受到高平义军的轻骑所扰,又因昨晚未曾休息好,两日来的长途跋涉,整个队伍的精神都处在极为松懈的状态,斗志也因此而大减,此刻被如狼似虎的高平骑兵一阵冲杀,更是无心恋战,脑海中都想着一个字——逃!
有一队人马直逼崔延伯,来势汹汹,马上骑士的骑术之精绝,绝对是一流的,这队人马正是蔡风和骆非所率。高平义军的帅旗也随着这一队人马之后向崔延伯的立身之处赶来,与官兵的帅旗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
崔延伯吃了一惊,箭雨已纷纷射至,这些人不仅骑术精绝,箭术更绝。每一弓之力,竟可远达六百五十步开外,并造成了强大的杀伤力和破坏力。
崔延伯的护卫也以劲箭还击,但由于兵多人杂,阵脚已乱,而那些人的骑术又十分精绝,因此所造成的杀伤力有限。
“崔延伯——拿命来!”如惊雷般的暴喝之声滚过天际,在千军万马的嘶喊声中依然清晰可闻。
蔡风易容的面貌正是万俟丑奴,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军心更稳、更团结,将士们才更有斗志。
崔延伯一眼就看到了化妆成万俟丑奴的蔡风,禁不住微微惊呼:“万俟丑奴!”在他才说出这句话时,万俟丑奴的帅旗几乎已经与他相靠,很快双方就短兵相接了。
蔡风挥动着斩马刀,如入无人之境,骆非领着另一支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