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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6章 三百里封地(3 / 6)

备荒的事情,改成一项严格的税法。

租庸调制度规定,王公贵戚,品官勋爵,和不定居的商贾等都有一定的免除特权,而李超却是准备皇帝以下,不论王公贵戚,品官勋爵,一律都要交税户税和地税,没有田的商户,也要按资产分户等,交纳户税和地税。

“地税亩税二升,以田产多少定纳税数额,有多少田就纳多少地税粮。”

末了,李超又对李世民加了一句,“无上限!”

“地税之粮,不可以钱代纳,非灾荒之时,不得开仓取粮。”李超再加上一句。

义仓原本就是为赈灾储粮,因此目的是非常明确的,是备粮防灾的,这些粮食属于战备救灾用粮,平时不能动用的。

这次大灾,粮食储备上朝廷吃了大亏,因此上下都意识到粮食的重要性。

李超提议把义仓粮直接改为地税,纳入朝廷的税收系统,就是为了把这些粮食的重要性提升。

史上,唐朝天宝年间,粮食储量大增,一度达到极可观的数字。

史载:唐玄宗天宝八年,天下储粮米9606万石,其中义仓6317万石,占了65%以上,地税的财政地位日益重要。据史料记载,唐朝开征地税后,用义仓赈济贫民达106次,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不过地税在唐朝史上,一度都是有上限的,虽是按亩征收,但也曾经一度有个几石的上限,一般来说,一亩二升,百亩不过两石,上限五石,实际上就是两百五十亩地的上限。超过这个数字,其实是不用纳地税的。

而李超打算一步到位,不设这个上限。

有多少田,那就纳多少地税,其实一亩二升,这个税率很低,在唐史上,后来这个地税额不断的升官,翻了几倍。

李超家有田地数千顷,有几十万亩地,如果一亩二升地税,设上限的话,一年不过纳税五石。不设上限,却得纳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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