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许人家有接应啊?
这个逻辑听起来挺蹊跷,除恶……那不得务尽吗?其实,这种现象的发生,别有隐衷。
说得直白一点,那就是,除非特别大或者有代表性的案子,追回的赃物,很难完好无损地回到失主手中。
打个比方说,你丢了汽车报警了,警察抓住贼了,车也追回来了,但是等那汽车到了你手里的时候,你会发现,新新的车已经面目全非了。
遇到讲究点的警察,会解释(book.shuyue.org)说这是贼弄的,我们追回来的时候就这样了,遇上不讲究的,直接就敢告诉你,“我孩子正学车呢,正好没个车可用,用了两天……”
做为车被找回的事主,面对这种情况,你还得咬牙说个谢谢,体现一下“警民一家”的和谐。
这还仅仅是物,至于追回来的是钱的话,那有什么后果,也就不用说了,反正大家都知道,警察局的经费,永远是紧张的,人家暂时挪用一下,不行吗?
第六百零四章帮忙者当然,在钱这一点上,大多数警察还是比较有担当的,欠苦主的钱……我们认,不过,等等成不成啊?这个,经费紧张嘛。
当然,这一等,没准十年八年地就过去了,几茬人换过之后,到时候苦主想打官司,都找不到合适的被控诉主体。
所以,遇到这种有担当的,还不如遇到那种没担当的,直接断了你的侥幸心理了,倒也省去许多牵挂,“追缴回来的钱就这么多,其他的都被罪犯挥霍掉了,嗯,不过,他们不能积极退赃……会重判的。”
这话听起来,多少倒还让人舒服一点,虽然没拿上钱,起码气儿消了不少。
正是因为如此,那个管志军,就敢狮子大张嘴地报案,标的有了,剩下的就是把那两万凑齐了,而且在相关人等的操作下,没多少人在意这一笔钱上的出入。
实在有人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