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菜才上桌一小会,都还是热的,你昨天就饿了一整天,今天可不能再空着肚子睡觉了。来,尝尝这个红焖小刀鸭,我每次在家吃饭都叫这道菜。”说着,他涤干净了手,熟练地上手拆鸭肉,拣好的搁在她面前的白米饭上。
何当归狐疑地默默研判一会儿,现在这个孟瑄,跟昨夜床上那个,他们是同一个人吗?前者如此儒雅,精神状态如此正常;后者如此禽兽,如此狂放不羁,什么离经叛道惊世骇俗的事都信手拈来……真不能相信,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情,会出现在同一人身上。
可是,他颈上一条血红的指甲印儿,以及手腕上深深的咬痕,又分明昭示着,现在这一名衣履光鲜正襟危坐温和无害劝她多进餐保养身子的俊美公子,就是昨夜那一只吃人不吐骨头连骨头渣渣都不吐的大灰狼。
何当归想起昨夜他狞笑着说的,“我的园子里夜间无人,你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娘子还是省下些力气伺候为夫罢。再不配合一点儿,我就用非常手段来‘请’娘子配合了。”每次她抓伤了他,他就孩子气地撅嘴抱怨,“娘子你为何总来这一招?下回一定剪了你的指甲!”就在她松一口气,以为他被吓退的时候,他出手如电,一指封了她双臂上的穴道,欺身压上来,咧嘴道,“下次你别忘了提醒我剪指甲,今晚先将就一回。”
再回忆起他那些令人发指的行径,以及无底洞样的体力与精力与兴致,她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颤。一种卷包袱出逃的强烈渴望,猝不及防地袭上心头。
要是天天都跟这名禽兽同住,她一定活不过三个月!禽兽他难道没有别的妻房妾室吗?他总不会夜夜都来她房里睡吧?
餐桌上,那一大盆喷香的鲈鱼汤,是孟瑄昨天就吩咐厨下煨到小火上的,经过一天一夜的精心烹调,现在比鲜牛乳更鲜香浓白,非常勾人食欲。何当归在昏迷的时候被灌喂了一碗紫米汤,温暖了脏腑,加之体力早已分毫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