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一句话说明了所有问题。头发代表着态度和立场,汉家衣冠,在明末就是卫道的象征,无论如何都要保留;除非打算做个满清顺民,改留一条“金钱鼠尾”的小辫子。
想到这里,汪克凡的眉头又皱了起来,为将来的处境隐隐担心。
明末清初是有名的乱世,充斥着屠杀和战争,湖广又是南明和满清反复较量的前线战场,昏昏噩噩的随波逐流,恐怕难逃厄运。
现在已是1644年的初夏,不到一年之后,李自成就会率大军南下湖广,清军随即尾追而来,整个湖北都将沦陷。
乱世将至,得尽快做点什么了!
眼神无意中和傅诗华一碰,不等闪出火花汪克凡就转开了目光。这是另一件麻烦事,自己继承了四少爷的身体,也继承了他在这个世上的责任,乱世将至,他的父母家人都压在自己的肩膀上了。
时间不长,刘氏为汪克凡盘好了发髻,佣人送上早点粥水,几人一起入座用饭。
“凡伢子,这两天族里好像有什么事情,长房派人寻了你几趟,你要不要去看看?”刘氏的语气有些犹豫,有些担心,汪克凡从前只爱读书,一向不愿和族中长辈打交道,现在又是大病初愈的时候,恐怕不想去见他们。但是自己一个妇道人家,不便在外抛头露面,儿子既然已经及冠成年,他父亲不在时就是一家之主,关键时候必须撑起场面。
汪克凡却答应得很痛快:“好的,我这就去一趟。”
在这个年代,宗族在乡里民间的控制力很强,甚至盖过了官府的权威,族长更是说一不二,绝对得罪不得……
用罢早饭,洗翠取来一身新衣,帮着汪克凡一一换上。
头上结一顶凌云巾,湖罗衫腰系蓝丝绦,脚下蹬一双云头履,穿上这身宽袍大袖的汉服,汪克凡油然产生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不自觉地抬头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