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绣鞋,不敢说三寸金莲,但肯定是裹了脚的,这种伤残身体的习俗和现代人的审美观念相差太远,汪克凡不由得轻轻地摇了摇头。
傅诗华和他对视一眼,低头微微屈膝,福了一福,柔声说道:“官人的身子已经大好,真是可喜可贺!”
汪克凡拱手回礼,向众人赔罪道:“早上出去没有打招呼,让大家担心,对不住了。”
“这倒不用。”洗翠嘴快,又仗着刘氏宠爱,抢着答道:“少爷身子好了,太太和少奶奶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计较?”
“这丫头,一点规矩都没有,凭白让少奶奶笑话。”刘氏佯怒瞪她一眼,又对汪克凡笑道:“诗华可真是贤惠,到门口已经看了几回,若非不便出门的话,早和洗翠一起去寻你了……”
“那就多谢你了。”汪克凡只好向傅诗华再次赔礼,顺便又看了她一眼,这个名义上的妻子容貌生得十分秀美,手如柔荑,肤如凝脂,一看就是从小条件优越的富家小姐,却陌生的仿佛不太真实。
妻子?相濡以沫十几年的妻子在另一个世界中,只怕此生永难相忘,和她相比,犹如路人的傅诗华完全没有感觉。
几人说着话回到屋中,刘氏陪着汪克凡洗手净面,然后坐下解开他发髻,亲自替儿子重新梳头。
“凡伢子,你是读书人,又有秀才功名在身,出门不说峨冠大袖,起码也得带头巾,穿长衫,别让人笑话……”
虽然被刘氏数落,但汪克凡两世为人,怎会不知她是一番好意,当即笑着一一答应下来。
明朝的穿戴打扮他还不太适应,衣服还罢了,头发实在难以打理,汪克凡虽然拥有四少爷的记忆,手底下却完成不了这么复杂的任务,梳的发髻让人不敢恭维,跑步的时候招来了不少异样的目光。
作为军校讲师和历史发烧友,汪克凡对南明时期的历史非常熟悉,很清楚头发在明末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