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丙就不一样了。
他是无缘无故也撩是斗非,迫得人非要与他动手打架不可。
他好打──一天不打架,他仿佛就全身发痒,痒得无技可搂、无处可依。
对这种人,言尖可制他不住了,要不是温八无给他先下了帖“降风头下火势五痹散”,恐怕言尖早就对他动上了手,轰出了他的“迷城迷踪黑煞手”了。
司徒丙毕竟仍是有忌讳的,所以他也不是见人就打:至少,无辜的客人,还有不诸武功的人客,以及小孩妇女,他一概不打。
只是,他仍太好战了,总要想出不同的方法来与人(乃至“迫人”)同他过招,以致他连“不是人”的也得千方百计与之交手。
他曾用头与牛角对撞。
还跟狒狒比赛爬树攀藤。
跟鱼比泅泳。
他甚至跟蝮蛇对噬──他爬在地上,手足一概不用,只用口咬,盖因如果他施拳脚动真力,什么野牛、蟒蛇、马猴,哪样会是他对手?这样胜之,不但不武,简直无瘾,是以司徒丙坚持用对之所“长”(包括尖齿、倒刺和尾巴)来与对方“交手”。
他自得其乐。
这些奇人异士,纷纷先后到“义薄云吞”来避难,久而久之,索性便不走了,留在这家客店,成了伙计。
也成了言尖夫妇的得力帮手。
孙青霞一听这几人的外号和名字,初不为意,随而马上联想起好些江湖上的传言,以及这几年有几位武林高手陡然“失踪”了的轶事,不禁道:
“原来他们都窝在这里,而且都当了你的伙计。”
言尖摇首也摇手不迭:“不是当我的。”
孙青霞笑道:“你不是这儿的老板吗?”
“大家都以为是,”言尖居然道,“其实不是。”
他满怀感触的望向那书着“义薄云吞”四字的酒帘,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