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高明所在了。
简昆仑已知道这身步,创始于此间主人柳蝶衣的灵思构想,乃对他下意识里潜生出无比钦佩。
但是,却不能抹杀种植在他内心对其人潜在的仇恨,姑不论他与父亲当年的种种经过,即以假手时美娇,对玉手书生崔平一家所施之的狠恶手法,已是人神共愤,轻言化解,谈何容易!
这一天,便在他静静思维中度了过去。
傍晚时分,才来了个送饭的人。这人五十开外年岁,短小精悍,身上穿着一袭蝴蝶状的肥大号衣,前后心部位,皆绣有一朵盛开的玫瑰,显然是处于此间某一阶层的标志号衣。
这个人自称老王,陕西人,说话一口一个“鹅”字,看来读书不多,武功却很有些根底。
简昆仑吃饭,他就在外面亭子里候着,有石凳子不坐,偏爱蹲着。一副陕西乡巴佬的模样,头上缠着布,嘴里叼着杆旱烟袋,吸上几口唱上几句,唱的是一般人很难听懂的秦腔,却是有板有眼,看样子人很直爽,是属于乐天一型的人。
一天的安静下来,简昆仑真有点闷得慌了,眼前这个老王虽似识字不多的一个粗人,却很可能是眼前自已暂时所能接触唯一的人,且在他身上留些仔细。
饭吃完了,借着老王收拾碗筷的当儿,双方似可说上几句话了。
“吃过饭了?”
“吃过了!”
“这盘红烧鸡很好吃,是你做的?”
“鹅不会做菜!”老王咧着嘴笑,露出了被烟熏得发黑了的牙齿,“是曹师傅做的,鹅不吃鸡,只吃羊肉泡!”
“羊肉泡?”
“泡馍!锅盔!”老王怕他不懂,两只手还特地比了一下。
“大饼!这东西,可好吃了,鹅们陕西人只爱吃这个,别的啥都不好吃!”
简昆仑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老王一面把碗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