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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9章 上有政策(2 / 11)

详细的解读?

萧宸:在一般人看来,土地只要到户就是了,对这两个“包”有什么区别,没有深入探究。(这)要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即人民公社为什么能取消。人民公社有两个特征:一是“一大二公”,二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这个基础是什么呢?按我们现在来看,就是一个经济核算单位。人民公社(之所以)能取消,就是说明这个核算单位可以不存在了。在包产到户的阶段,这种核算单位是没法取消的。因为(农民)承包了土地,土地上的产量要交给生产队。每家每户按照承包合同,完成产量交给生产队,剩下的卖了,再给每个人记工分,再给每个人分口粮。最初的包产到户,以生产队作为一个基本核算单位还是存在的。因此人民公社没办法取消。也就是说,如果到现在还是包产到户,人民公社这个体制就还会存在。

但是,包干到户就不同了。它不是(承)包土地上的产量,而是包土地上承担的公粮任务,比如一亩地承担200斤公粮,直接把这些粮交到粮库,任务就算完成了。想要再生产,就交一定的管理费用,剩下的产量归自己,不归生产队。从这个角度讲,在包干到户的体制下,农户自己就成了一个经营核算单位,成了一个经营主体。生产队在更多程度上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所以,人民公社就可以取消了。

为什么到1984年以后能够撤销人民公社,建立乡镇人民政斧?基本上以过去的大队为单位形成了村民委员会。这主要是因为包干到户使农民成为经营主体,即现在讲的市场经济下的微观经营主体。这才可以把人民公社取消,这才有以后一系列与市场有关的改革。

《新华曰报》:从包产到户到包干到户,这个变迁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的?

萧宸:是自下而上的。对于包产到户,农民不陌生。1978年以前,有过三起三落的历史。1956年、1957年,在人民公社之前,高级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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