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田地,但私人的地租居高不下,他们甚至不得温饱,这才不得不放弃耕种,转而成为流民乞丐甚至盗跖。
谁都知道,所谓还田于民不过是一个空话,勋戚大户们岂会轻易交出田地?刘瑾不可能不明白这一点,难道刘瑾居然敢铁骨铮铮的站出来从勋贵们腰包里抢劫?除非他是活腻了。
大明朝开国绵延下来的数以千计的勋贵之家如今关注的重点便是捞实惠,此举无异于找死。
朝廷上关于这些方面的争论自然是极为激烈,户部尚书顾佐、内阁大学士焦芳、太仆寺专管马政张彩等数十位官员极力附议。内阁杨廷和等人却极力反对,双方争执不下各执一端。
面对这种僵持不下的情形,刘瑾果断在关键之处做了部分的修改,在还田于民这一条,便注解为所为清退私产是指非法侵吞的私产,而非合理买卖赏赐的私产,这便彻底让勋贵们放了心,谁的田地不是合理的?手里都攥着地契呢。
另外的一项改动更是让众勋贵们笑歪了嘴巴,规定凡有田不租种甘为流民乞丐之好逸恶劳者,一律依法惩处,决不许有地不耕有田不种。大地主们本就因手中大量田地因租价太高而无人耕种而烦恼,又不能强迫别人耕种,这么一来,便等于硬性规定这些嫌地租太高的百姓们必须绑在土地上,不然就要被惩办,真可谓是天降甘霖。
于是本来对刘瑾阴沉着脸的两位国公爷和十几名侯爷伯爷们很快便附议,至此强弱胜负已无悬念,反对的人也无可奈何;廷议确定后数日,正德拟旨将此策昭告天下,正德志得圆满,得意洋洋。
宋楠开始的时候他没弄清楚这中间的弯弯绕,待到感觉此议不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连张懋都附议,自己再站出来唱反调显然不妥,国公府的女婿站出来反对国公府,岂非是让人笑掉大牙。
况且宋楠对于国家的重大政策还处于一种学习摸索的阶段,尚不能迅速自如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