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毫不犹豫地反驳:“我方理解贵方前期有投入。
但我方同样承担着巨大的技术研发、设备采购及人力成本。
若付款节点滞后且比例过低。
将严重影响项目推进速度。
甚至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
我们建议采用更为均衡的付款方式。
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多个节点支付。
前期适当提高支付比例,以保障项目顺利开工与初期建设。
就像去年欧洲某大型港口项目。
采用类似我方提出的付款模式。
不仅项目提前竣工,双方还实现了共赢。
据统计,该项目资金周转效率比传统付款模式高出 20%。
为双方都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双方你来我往,各不相让,言辞激烈。
会议室里的气氛紧张得仿佛能点燃空气。
王华适时地拿出准备好的市场数据资料。
从行业平均付款周期、类似项目资金运作模式等多个角度。
为中方的付款诉求提供有力支撑:“英方请看,根据我们对国际港口建设市场的调研。
大部分成功合作项目,在付款安排上都倾向于平衡双方资金压力。
保障项目持续稳定推进。
这是一份详细的市场调研报告。
其中列举了近五年内全球范围内 30 个典型港口项目的付款方式。
超过 70%的项目,都采用了前期适当提高支付比例的模式。
这足以证明我们的建议是合理且符合行业惯例的。”
在质保期限的争论上,英方坚持要求延长质保。
以确保后期运营无忧:“港口项目运营周期长,设备磨损大。
只有延长质保,我们才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