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门,阳光顺着门缝照进房间,佩剑上倒映出的光芒足以把人眼闪的发昏。
进门的是一个身材修长的小伙子,尽管他还没有发育成熟,体重却足够成人的标准。
他的着装风格与哥根廷当下的流行路线格格不入,上身穿着一件皱巴巴的外套,没有衣领也没纽扣,看上去已经褪色。而他下身是一条特别肥大的裤子,脚蹬一双铁跟靴,靴刺特别突出。他的衬衣领结没有系起,只是垂在肩头。
他的头发遮住了双耳和脖子,面部略有长出大胡子的迹象,只是胡子的颜色还不清晰,与其说是胡子,不如说看起来更像是绒毛,这是他脸上的一大特征。
除此之外,他的左腰还插着一把大佩剑,右腰裹着一个枪套,无名指上戴着一只硕大的印章戒指用于装饰。
他走进屋子,解下腰带,摘下挂在腰带上的手枪和佩剑,把它们扔在地上,嘴里还止不住对身后跟着的一位朋友念叨。
“唯有在这儿,我才可以把自己的滑稽抛开一会儿,变得理性一些。虽然这是个很无聊的事,但这是在挣名声。当初,我还是个刚来到哥廷根3个月的狐狸时,我还一个人都不认识,但是我渴望在这地方出人头地,把自己引荐给波美拉尼亚佩剑俱乐部的成员,可我发现自己完全没有成功的机会。约翰,如果当时这样的情况发生在你身上,你会用什么办法?”
约翰·莫特利瞅着这位因为刚刚当选为盖世太保主席而志得意满的朋友,耸了耸肩道:“我估计你会和大团长交朋友,讨好那些俱乐部的高级成员,让他们给你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
“那是你们美国人的思维方式,但这里是德意志,你说的办法行不通。”
俾斯麦哼了一声:“我当众用最恶劣的方式侮辱他们。我打断了一个分团指挥官的鼻子,削掉了一个大师的上唇和胡子,而且不怎么向其他人示好。我这么做以后,俱乐部的所有人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