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骨悚然,我哆嗦了一下,本能地往后退,“你没事儿吧?”
“血,快点儿想办法弄点儿血,除了鸡血,什么都行。”
我不敢怠慢,随便套了件衣服就出了门,可是人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才回过神来,卧槽,不用鸡血,让我到哪儿去找别的血?
清晨的气温很低,这一带昼夜温差比较大,我在街上跑着,张嘴就是阵阵哈气,真心的,他妈这个时间除了我这种傻x,连鸡都不会出门!
但是县城里面养鸡鸭的人已经很少了,没有办法,我想回去带上唐克先往郊区走,谁知道我刚推开招待所房间那破木头门,就看到唐克正对着自己的手腕吸吮,他抬头看到我,木然地垂下了手腕,嘴巴还张开着,满口白牙上都是血。
“你他妈疯了吗?”我激动地上前望着唐克,倒不是心疼他把自己的手腕咬得跟狗啃的一样,关键问题在于,唐克这样做,等于用自己的血来喂养金蚕,这代表他已经同意供养金蚕蛊了。
吸了一些血后,唐克的眼睛才稍稍恢复正常,我进衣柜里一看,金子还在,香灰全都没了,我有点儿无奈地看了唐克一眼,唐克无辜地垂下头。
要么怎么说,大道理谁都懂,谁他妈都没活明白这辈子,唐克估计也是难受得要死,无奈之下才出此下策。
琢磨良久,我俩决定还是去招待所老板说的那地方去看看,哪怕威逼利诱,怎么也得想出个办法。
招待所老板给我们指了个方向,沿着路一直走出城,就能在路边看到那些房子,一直往下走,就能到我们想去的充闽村。
果不其然,开出县城不过十几分钟,我就一眼看到了几座宅院挨在一起,宅院先前的规模应该很大,但是现在已经破败了,周围的几间屋子部分垮塌,只有中间一座院子还算规整。
我和唐克刚下车,房间里便冲出来了一个小孩儿,将我们打量了一眼,神情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