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小说是有原型的,1807年,有一个叫皮科的法兰西人被冤罪为不列颠间谍,被判入狱七年。他出狱后,幸运地获得了一笔横财,利用金钱的力量杀死了陷害他的三个仇人。后来,他本人也死于一场谋杀中,杀他的人正是向他透露了三名仇人如何陷害他的揭露者。揭露者在临终忏悔时才坦白这一切。
大仲马在报纸上看到这一新闻,立刻受到了吸引,经过大量的艺术加工,打造出了《基督山伯爵》这一杰作。
复仇,这个主题十分通俗易懂,乃是大仲马一贯的风格。他不会在小说里讲什么大道理,所专注的不过是描写一段段精彩的情节罢了。
读者通过剧情中能看出什么,那是读者自己的事,作者该做的是埋好伏笔、写好剧情、塑造好人物,连故事情节都不精彩的小说,写出再多的至理名言也不过是作者的自我满足罢了。
抱着这样的创作方法论,大仲马完成了一部又一部杰作,成为了文学史上当之无愧的“通俗小说之王”。
然而,也正因为他创作的作品过于“通俗”,使得大仲马在文学界常年处于鄙视链的下层,无法获得那些高高在上的文学评论家们公正的评价。
他们会说:
“大仲马的作品没有思想。”
“大仲马的书就是地摊文学。”
“大仲马的小说只能当消遣。”
这样的情况在中外文学界都维持了很多年,直到公元2002年,法兰西政府将大仲马的遗骸迁入了先贤祠。
在那之后,瞧不起大仲马的言论少了九成,给大仲马拍彩虹屁的文章多了十倍。
先贤祠到底是何等地方,竟有如此强大的能量,能让喷子退避,化作舔狗来朝?
自古希腊时代,就有先贤祠这类纪念英灵的设施。欧洲的宗教传统中,将圣人安葬于教堂之下也是惯例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