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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老君集(2 / 4)

“军爷来过老君集,是本地人?”

“嗯,本地人。”刘承宗点头朝南指了指:“黑龙王庙山,老丈去过?”

“黑龙王庙山……”

老者拧着眉头回忆片刻,还没思索到,就被端着汤水走过身边少年打断:“大,你四五年前去府城给官府出役,路过黑龙山,还给我说过哩。”

这边管父亲叫大,听见这称呼引得刘承宗侧目,他一直以为这俩年轻人是老人的孙子,却没想到是儿子。

听儿子这么一说,老者就想起来了,忙道:“对,在四十里外,前几年还能给朝廷出役,如今腿脚不灵,好几年没出过门了。”

刘承宗叹了口气,缓缓点头道:“对,四十里——烧了老丈的柴,夜里一起吃肉吧。”

四十里,离家乡这四十里听起来很近,走起来却辛苦。

他们有马肉,来自白天战斗唯一的伤者,那匹战马被贼人砍断了腿,走不得路,官军只好把它宰了。

砍伤它的贼人是少有的勇士。

就像很少有人敢直面一头老母猪的冲撞,而马比猪更快、更重、每列还有三匹同样的马,以及马背上挥舞腰刀不怀好意的骑手。

很少有人面对骑兵能鼓起反击的勇气,即使有方阵在侧亦如是。

幸亏只剩四十里,如果以他们今天的载重再走三五天,恐怕还会有马被累死。

他们的战利品太多了。

老者年轻的儿子路过刘承宗身边时听见夜里有肉吃,眼睛都亮了起来,他还瞧见那脏兮兮的少年偷偷吞咽口水。

但对老人来说,这个信息让他看向官军们的眼底多了几分忧虑,不敢再凑在刘承宗身边说话,进院子里烧水去了。

村庄远处响起马蹄声踢踏,布置营哨的刘承祖牵马回来,跟分布各处院落的部下打过招呼,向弟弟走来。

他脚步轻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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