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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命令的全称,是《关于在库尔德斯坦地区推动民族自决运动》的决议,按照这份决议,国家安全人民委员部对外情报局,将在西亚司之下,设立一个专门的库尔德斯坦地区事务委员会。该委员会被授权全权负责库尔德斯坦地区的情报事务,它不仅有权在该地区从事情报搜集工作,还有权力维护、保管联盟在该地区的一切军事设施,同时,该委员会还有权在紧急状态下,在库尔德斯坦地区采取一切必要的应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小规模的军事手段。
纵观国家安全人民委员部成立以来的历史,在过去几年的时间里,尽管这个部门的规模膨胀很快,权力的蔓延也相当迅速,但自始至终,它都没有获得在某地区采取军事行动的权力——相比起来,内务人民委员部在这方面的权力反倒是更多一些,这也主要是因为内务人民委员部有属于自己管辖的军事力量,而国家安全人民委员部则没有。
而根据“443命令”所做出的规定,国家安全人民委员部仍旧没有组建军事、准军事单位的权力,但它却获得了在海外特定地区采取小规模军事行动的权力。
这样的命令,看似有些矛盾,但实际上却并不矛盾,因为它与后世美国cia的权限规定其实是一样的:cia也没有权力组织军事、准军事单位,但它在美国以外地区的行动,却从来都不缺少军事力量的支持,为什么?因为按照美国《国家安全法案》的规定,cia既没有这个权力,也没有那个权力,但它却有权管理美国在海外的一系列军事设备和军事资产。而这个权力,说白了,就是cia有权在某些地区向某一方势力提供军事援助,从而换取对方的军事力量支持。
而按照“443命令”的规定,库尔德斯坦地区事务委员会同样也是如此,它也没有组建军事单位的权力,但却有权力管理苏联在某些特定地区的军事设备和军事资源。如此一来,当该委员会在伊朗展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