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这样小,我迟早要出来找公寓住,我不打算在这所老房子内终老。
她真的恨我,我现在知道了。如果可能的话,扼死我的会是她,而不是小朱。
第二天情绪不佳,刘振元马上发觉了。
他笑,“昨天与小朱相聚,不甚愉快?”
我立刻发牢骚,“这个人自私、自大、愚蠢,兼夹神经质。”
“可是以前你却是爱他的。”他笑意更浓。
我用手撑着下巴。“少女对异性的眼光真有问题。”
刘振元笑,“幸亏那时候没有人提醒你的眼光差,否则你早嫁给他了。”
我苦笑,“是呀。嫁给他,替他赚钱管家生孩子,被他利用,然后在牺牲殆尽时离开,还被他骂贪慕虚荣。”
“现在打算怎么样?”
“我不想再见他。”
“他恐怕没有这样容易罢手。”
我笑,“他说要杀我哩。”他说的时候咬牙切齿,唾沫星子自牙齿缝中溅出来。
我很惭愧。我怎么会挑了那样的一个人做男朋友。我抱住手臂,下意识的摸了摸皮肤,玷污了,我想:古人说的玷污就是这个意思,很不好受。
我讪讪的籍词说:“我可不怕他。”
“总得当心点,”振元说:“好聚好散,别激怒他。”
“是。”
振元对我,多少有点像父亲对女儿,自幼丧父的我特别珍惜这样的关注。
我说:“我想同你回去见见母亲。”
“我最怕这一关,”他烦恼,“我保证我同伯母的年纪差不多。”
“胡说,”我微笑,“你才四十七。”
“年近半百了。”振元握住我的手。
“开头她是一定抗拒的,”我说:“慢慢就会觉得你好,不过不要紧,同你走的是我,不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