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亲戚家。"他取出烟,顺带打开皮夹子,把一帧小照给我看。
是小男孩的彩色报名照。像他,很可爱的一张小脸。
"永超要同我打官司,争取对儿子明明的领养权。"
哎呀,我冲口而出,"永超此举差矣。"
"你同情我?"
"自然,"大男人脾气发作,"我若有孩子,决不让他跟外姓人。"
"好,老周,你说得好。"凭这句话,欧阳视我为知己。
我苦笑,难怪女人要离我们而去,骨子里我们并不尊重女人。表面是表面,必须做得好看,以示风度,替女人点香烟、拉椅子,在工作上忍让女人,但是碰到关键性切身问题,原形毕露。欧阳说,"我很感激你,老周,其实你们可以有自己的孩子,而明明是我的骨肉,相信你是个合理的人。"
"什么?"我说,"你误会了,我同永超,不过是比较谈得来的朋友。"
他瞠目结舌,"你们不是同居?"
"同居,不不不,我们是清白的。"我跳起来,双手乱摇。
"可是我掌握有很多证据。"
我生气,"如果有人躲在我床底下,他才可以告诉你,我周至美是规规矩矩的一个人,你也太看轻永超,她不是一个轻率的女人。"
我明明没有与永超同居。
"可是你们在工作时住在一起,两个时常在同一大厦进出。"
"一幢大厦内有百多个单位,先生。一个宿舍内亦超过一间房间。"
欧阳看着我发呆。无异,他是一个好人,但他是那种言语无味,虽无过犯,面目暖昧的好人。
可以猜想永超怎么会离开他。
人切忌早婚。年轻时性格尚未定型,根本不知道爱恶在什么地方,认为好人一个,即能做伴侣一世。
怎么同欧阳过一辈子呢,他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