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说道:“就他了。”
于谦凑过脑袋看,点头:“挺合适。”
这是一起发生在酒肆内的伤人事件,被告姓张,醉酒后使唤府里的小厮打断了酒肆一名小二的腿。
卷宗中除了原告那名小二的状词之外,还有一张附充的小纸条,详细介绍了被告的个人情况和家庭情况。
张东升,其父为吏部郎中张东,所以他叫张东升,非常讲理。
母亲的娘家是富商,是应天府商会的副会长,主做盐粮贸易,家私雄厚。
事件的起因还是在这张东升自身。
因其脸上长了不少的麻子,奇丑无比,生平最恨的就是别人唤他的诨号张麻子。
那日吃饭的当口,小二上菜的时候,多看了这张东升两眼,就刺激到了张东升那脆弱的自尊心,加之醉酒,便怒气勃发的打了小二一顿,小二也是年轻,气的怒骂张东升的诨号张麻子,张东升自然气火攻心,回府唤上几名小厮赶回去报复,生生打断了小二一条腿。
“一个小小的张麻子还敢如此嚣张,办他!”
原告小二的状词写的十分明白,朱文奎马上下令道:“去,把这个张麻子给本宫抓回来。”
“等一下。”
眼瞅朱文奎马上就要抓人,于谦先开了口。
“殿下,这卷宗里除了原告的状词之外,可一份证人的证词都还没有呢,万一这张麻子来了不认,还得把人放了,有损殿下的颜面啊。”
自古有话,公说公理婆说婆理。
没有证人证词,张东升一口咬定他不知道此事,万一要是小二自己摔断的呢,谁也没辙。
“有道理。”
朱文奎颔首,看向于谦:“那就派人先去那酒肆,找到老板和几名当日知晓的酒客,请回来先把证词给做咯。”
“诶。”
于谦应上一声,走出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