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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嗣同(11)(4 / 5)

衣带诏”,断为伪造,亦更明白。因为果有此诏,杨锐一定会声明“不奉诏”。对拟时务条陈之签,“所答有甚不妥当者”,杨锐尚且强令之三四改而后上,谓其能奉措词如此不妥当的密诏,其谁信之?杨锐的一条命,实在是送在康有为手里的。而康有为自编年谱中,对杨锐犹深致不满。只好说是前世冤孽,命该如此。至于谭嗣同,我不知道他看了林旭的诗,是不是悔悟听信康有为武装夺权的计划为失策,但死无怨言,来得光明,去得磊落,即此一端,已足不朽。而与康有为并论,其贤愚不肖,亦彰彰明甚。

关于武装夺权,康有为有一把如意算盘,倘能成功,扶光绪登午门宣诏,是一次新的夺门之变,他就是另一个徐有贞。及至见事不谐,款段出都,先期避祸。至于谭嗣同,则早就存着成与不成皆牺牲的决心,此亦有诗为证。他的《莽苍苍斋诗》有一首《儿缆船并叙》,其叙如下:

友人泛舟衡阳,遇风,舟濒覆。船上儿甫十龄,曳入港,风引舟退,连曳儿,仆!儿啼号不释缆,卒曳入港,儿两掌骨见焉。

诗为乐府,应分三段:

北风蓬蓬,大浪雷吼,小儿曳缆逆风走!

惶惶船中人,生死在儿手。缆倒曳儿儿屡仆,持缆愈力缆縻肉。儿肉附缆去,儿掌惟见骨。

掌见骨,儿莫哭!儿掌有白骨,江心无白骨!

我相信,这“十龄儿”对谭嗣同人格的影响,远过于“康圣人”。谭嗣同十二岁失母,“为父妾所虐,备极孤孽苦”。中国旧时大家庭中,如谭嗣同所遭遇的少年极多,若能成长,性格往往偏激狭隘。只有极少极少的人,如谭嗣同,由于秉赋特厚,这些“孤孽苦”反而成为鞭策的力量,能激发其宏愿伟力,一心一意思建大功德、大功业以普救世人。以性向差异,机缘不同,或为高僧,或为大英雄。而谭嗣同志向极大,思兼赅此两者,其自叙“仁学”的目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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