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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努书坊 > 三春争及初春景 > 第九章

第九章(5 / 7)

鄂尔泰之力表反对正是为了保护嗣皇帝。

“十四爷,频年与外界隔绝,他是怎么个想法,不得而知。不过十四爷一向在诸王府中,深的人缘,放出来以后,如果有人重提旧事,朝夕怂恿,难保不生事故”方观承说。

“尤其是理亲王,一向很照应十四爷府上,倘或十四爷站在他那一面,即成隐忧,大学士鄂之用心,请皇上体察。”

问到庄王的态度,大致亦是如此。嗣皇帝颇为心感,但他相信年已四十八的“十四叔”,壮志消磨,不只再有意图,此时只是还有一股不平之气横亘胸中,如果他能代父补过,宣泄了那股不平之气,不但无害,而且反会获得支持。

因此,复奏上达御前,批示再议,而结论仍是“事关先朝,未便轻释”。这一下,就迫的嗣皇帝只好独断独行了。

当然,这需要有一番准备,嗣皇帝亲自拟了一个名单,凡是应该加恩的,自宗室至外戚,一一优怡处置。这样一方面是团结人心,一方面也是绝了获释以后的胤祯,召聚党徒的途径。最后的一个处置,不是加恩,而是严谴——个了胤祯的长子弘春的爵位。

胤祯有四个儿子,长子弘春,小名白敦;次子弘明,小名白起。老二敦品好学,而且也很孝顺,雍正幽禁胞弟时,“顺带公文一角”,以“甚为不耻“四字,将他们父子一起看管,其实这道恰符弘明所愿。弘春则利欲熏心,在”四伯父皇上”几次召见,明奖暗诱之下,竟敢出了“卖父”的勾当,奸告其父曾以巨款接济他的另外两个“伯父”——“四伯父皇上”的死敌允禩与允禟,因而得封为贝子,进奉贝勒;雍正九年更进封为泰郡王。称号的这个“泰”字,明明告诫他需记着持盈保泰的古训;而弘春全然不能理会,得意忘形,言语轻佻,而又恰逢雍正打算与胤祯修好,便拿他来“送礼”,由郡王一下子将为初封的贝子。

这一回革爵又不比降封,必须申明罪状,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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