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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3 / 3)

”,但为周秦诸子中的杰作,它的学术价值,至今不减。全书分为“八览、六论、十二纪”,每览分八篇,每论分六篇,每纪分五篇,总计一百六十篇,流传至今,只不过第一览缺一篇——秦始皇焚书坑儒,何以《吕氏春秋》没有烧掉,是个很有趣的谜。有人说“焚书”的献议者李斯,原为吕不韦的门客,感念旧主,所以独存其书。战国诸子百家之语,在《吕氏春秋》中保存得不少,而此一端,就可想见此书的价值。

《吕氏春秋》的内容很驳杂,大至治国,小至养生,无所不有,大致是一本谈“治道”的著作,多用故事作寓言,庄谐并作,简洁生动,是第一流的“专栏”。

如《当务》一篇,开宗明义就说:颠倒黑白的雄辩,不近人情的正直,莫明其妙的勇气,只重形式的法律,好比心无定见的人骑了一匹千里马,疯狂的人手里拿一把宝剑,“大乱天下者,必此四者也”!以下用四个故事作“此署”的例证,第一个是“盗亦有道”的典故。第二个是“其父攘羊,其子证之”的故事。第三个例证谈愚勇,最有趣:

齐国有两个出名勇敢的人,一个住东城,一个住西城,有一天无意间相遇,其中之一提议:“一起喝两杯吧?”另一个无可无不可,便弄了酒来喝。

寡酒乏味,有一个就说:“弄点肉来吃吃吧?”

“你身上是肉,我身上也是肉,何必还要另外去买?”

“这话不错!”

于是只弄了些蘸肉的酱醋来,两人各自抽刀,你割我身上的肉吃,我割你身上的肉吃,一直到死。

在这段原文只七十多字的冷隽的寓言中,很深刻地表达了“勇若此,不着无勇”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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