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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仲裁(下)(3 / 5)

明军不打着邓名的旗号,但终归还是明军。川西明军掌握着长江航运的大部分利润,任堂他们都觉得此次获益并非很大,但是付出的代价可不小:提供水师就是一大笔开支,不过和明军的名声受损一比似乎都是小事了。

川西三位将领虽然是邓名的左膀右臂,但他们从来没有获得过决定战略方向的授权,邓名对他们三个人来说基本相当于恩主的地位,主公不在,哪个将领敢擅自决定政策?就算邓名再宽厚,再用人不疑,这种大忌他们还是不想犯的;再说,若是有明显好处或许还能考虑一下,比如主人不在,管家或许可以替他收下别人送来的一份厚礼——不是完全没有危险,但不会给主人惹事,也不会让主人觉得管家不忠——而这次的江南之行利弊难辨,任堂等人都不想为了这么点利益而替邓名擅做主张。

任你千般计,我就是老主意。无论委员会怎么吹胡子瞪眼,一句“提督不在”就都搪塞过去了,想借川西水师一用那是门也没有。

无奈之下,刘体纯他们只好去找文安之仲裁。

因为岁数大了,文安之平时很少参与委员会的议事,听说夔东和川西的意见不合,文安之也不敢怠慢,立刻让刘体纯他们把事情的缘由细细道来。文安之知道自己的责任不轻,在听陈述之前就暗下决心,不管自己和邓名的关系一向多么好,也一定要做到不偏不倚,以维护委员会的团结,进而维护整个抗清联盟的团结。文安之深知邓名建立整个委员会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团结,而不是为了占便宜。

认认真真地把前因后果听完后,文安之捻须沉吟了一会儿,缓缓说道:“本官简单重复一下,如果有不对的地方几位将军纠正。”

“是,督师请讲。”刘体纯、郝摇旗、王光兴他们轰然应是。

“邓名和鞑子的湖广总督达成协议,他在武昌卖货,作为交换,以后官兵进攻湖北他也不帮忙,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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