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跑完毕后,刘如意将所有人全部都集中到刘府内的小校场上。
近一个月的辛苦cāo练,这些军汉们的整体素质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原先,他们只不过是一帮只会种地的农民,现在,却是已经渐渐有了军人的雏形,习练兵器便也被提上了日程。
刘如意提着一杆长枪,目光挨个扫过众人,“弟兄们,都看好了!”
刘如意说完,大吼一声,枪头一抖,双腿猛然发力,快步冲向了前方二十步外的一个干草扎成的人形木耙。
“噗!”一生闷响,瞬间,长枪破口而入,准确的刺入到木耙的胸口,枪头从木耙的背面穿刺了过来!
“好!真是好枪法!”
“刘总旗,好枪法!”
众人纷纷叫好!
刘如意将长枪拔出,却是缓缓摇了摇头,“这还远远不够!某身轻气逮,未能将长枪的优势彻底发挥出来!尔等都是好汉子,应该比某做的更好才是!来人,分发长枪,现在便开始练习!”
“是!”小六儿和火郎将一捆一人多高的长枪,分发到每一个军汉的手中。
这些军汉们拿着手中的长枪,都是喜不自禁,就如同当兵的战士第一次拿到心爱的配枪一般,他们轻轻摩挲着手中的长枪,兴奋异常。
之所以选择长枪作为这些军汉们的兵器,刘如意也是经过深思熟虑,长枪造价低廉,但威力却是非同一般,而且更容易配合团队,组成长枪阵。便如同当日在南面不远处的子河谷中,如是那些贼匪再稍微有些章法,刘如意真的拿他们没有什么好办法。
在这个时代,明军的主要战斗力大部分都要依靠军官和其家丁的武勇,根本没有团队协作这一说!
这一来,若是军官武勇也就罢了,倘若是个脓包,那后果简直是不堪设想!
岳家军,戚家军,包括秦良玉的白杆兵,他们大多都是以长枪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