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报纸、说书先生,行人口耳,向各地急速播传。而最终的结果,也被一般民人理解为两位皇妃娘娘跟皇帝斗得旗鼓相当,不愿伤害夫妻感情,大家休兵讲和。
各个领域都还在咀嚼这一案的收获,龙门的按察使署大堂里,史贻直、杭世骏等法司官员,还有泱泱数百来自岭南的法司官员都齐聚一堂,以这一案为样本,检讨和审视法司的运作。
“刑民案也必须学商庭,全面引入讼师!”
“没错,这一案若不是以宋铁嘴这样的讼师对阵那帮小女子讼师,而是法司官员亲自上阵,情形还真是不堪设想。”
由这一案,法司有了很多收获,最大一桩就是把控和判两件事分离开。
“查账和验伤等事,可以试着交给神通局和英慈院这样的外人,由此可免法司枉法之责,也少民人争辩法控环节的公正。”
“杭大人的三项选择给得妙!调解也用得好,以后该在各地推开。”
庭上的一些细节,以及杭世骏的个人发挥,也成了宝贵经验。
“法司引入公讼,那就得让民人都能用私讼,到时岂不是人人艹弄国法,光我们法司这些人,又怎么能抵挡得住?难靠国法给罪人定罪,那不是天下大乱?”
“讼棍横行,只钻钱眼,贫苦之人无钱请讼师,到时富者能借国法之利,贫者却无所依,我们法司可就要被斥为专护富贵人家的衙门。”
还有人对未来很是担心,刑民跟商庭毕竟不一样,商庭仅仅只是仲裁,而刑民案则是要以国法主持公道,全面引入讼师,由讼师而入的就是钱财事,这就是法律与资本的纠缠,还不知有多少害处在等着。
“要公道,法司就得尽可能公正。要公正,就得学商庭,控判分离。控判既分,讼师必然大兴。讼师既是艹弄国法,那就得在一国的管制下,如何调剂富贵和贫苦人,我们可以在这管制下定法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