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解放了人身束缚的“仁政”,这是绝大的误解,当然也是满清文人刻意渲染出来的结果。这桩政策之所以成型,根本缘由是货币取代劳役和实物税的过程里,传统政斧被迫从直接到人头的传统税收体系,退步到基于田地的间接税收体系上,是明代一条鞭法的必然延续。
“摊丁入亩”是货币深入到最底层的生产生活中的必然趋势,原本的丁银是代役姓质,既然是银子,既然是货币,那天生就是要用来交换的。政斧要收银子,就不能不放开赋税意义上,对草民框起来的人身束缚,只从草民耕种的田地上去收,这个转换在逻辑上也是必然过程。
这一策并非雍正即位后才推行,康熙推行丁银定额,“永不加赋”后,广东等地就已经开始推行,雍正不过是推之全国。而论其实质,仅仅只是帐目层级的财务制度调整,却能在后世留下“善政”的大名,传扬颇远,满清文人手笔的力道,由此可见一斑。雍正其实不懂这方面的事,给年羹尧的奏折里就自承过他不了解此事根底,要年羹尧提意见。
“摊丁入亩”的结果是什么?各地州县不必再假造另一套帐目,而是跟着田产籍册走。实际摊丁的办法,有一省通摊,有州县分摊,将丁银按田亩数量摊分的,有按田银数量或者田产粮食摊分的,实际艹作还是各地方自己看着办。而且这行动也非在雍正朝就完成了,大多都延续到乾隆朝才完成,甚至有的省份,比如山西,直到道光年间才完成帐目上的转换。这一桩政策,绝非什么轰轰烈烈的改革,而是顺其历史必然,被迫一步步完成的。
至于“摊丁入亩”解除了什么人身束缚,这说法仅仅只有纸面上的意义,原本丁银的人身束缚就是空对空,将其混淆为实际的人身束缚,很是可笑。丁银自晚明就跟实际情况脱节,少有谁因为要收丁银就少生儿女的,也少有谁因为丁银限制而不能外徙的。一条鞭法后,人身束缚就很少再跟赋役有关,更多是跟职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