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得不偿失了!
差不多到了吃饭的点,顺风街上行人稀少。
来到楼下的时候,赵玉刚好碰到正在盯水果摊的姜晓晴。小丫头正抱着碗方便面,边吃便看书。
赵玉这才想起,今天乃是星期天,姜晓晴放假。
“小丫头,你亲爹呢?”赵玉笑嘻嘻地问了一句。
姜晓晴抬起头来,待看到赵玉与狗之后,好奇地问道:“你这是……怎么还弄了条狗?我爸去医院了!”
“哦,去医院了啊!”闻听姜大风不在,赵玉不免放下了戒心,随手抄了个桔子就开始剥皮。
“这……”姜晓晴早已习惯赵玉的无赖,并未理会,却对赵玉的马犬来了兴趣,忙问,“嗨,这……是不是……警犬啊?”
“没错,就是警犬!”赵玉一面瞎编,一面冲狗指挥,“来,叫姐姐!”
“去去去!没正经的!”姜晓晴冲赵玉吐了吐舌头,问,“干嘛把警犬带家里来?我爸要是知道了,准又飙!他最讨厌狗了!”
“他讨厌是他的事,这条狗可是跟我混的,以后都得跟我住一块儿呢!”赵玉满不在乎。
“还跟你混?这都什么词儿啊?”
姜晓晴咯咯地笑着,却伸手摸了摸狗头。文史专家还挺懂事,乖乖地凑到小丫头跟前任其抚摸,还不停地摇着尾巴,一副讨喜谄媚的表现。
“不愧是警犬,好乖啊!”姜晓晴愈喜爱,忙问,“你们警队不是有专门养警犬的地方吗?为什么还要带到家里养?”
“嗯……这个嘛……”赵玉眼珠一转,又开始满嘴跑火车,“不瞒你说,这乃是我们局里的功勋警犬,前几天还帮我抓了一个杀人潜逃犯呢!但是可惜啊,它腿受伤了,警队想要把它送走,我心里不忍,这才带回家来的!要是我再不收留它,恐怕……”
“哦……这样啊!”姜晓晴特别有爱心,想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