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王总镇能发发慈悲,给兄弟们装备上杀虏步枪该有多好啊!”一个千总一脸渴望的说道。
“你小子想什么呢?你一个小小的千总就想要杀虏步枪?老子当初调你去王总镇手下,你死活不愿意,现在后悔了吧?”副将看着刚才说话的千总,出言讥讽道。
那千总闻言,不由得一脸的恼悔,当初听说副将要把自己调到王总镇手下当差,自己担心到了太监手下名声不好,所以就给副将送了点孝敬,这才让副将改了主意,把自己的名字从调职花名册上划了去,谁能想到王总镇手下的宪兵队待遇这么好?不但顿顿有肉吃,还有杀虏步枪如此神器再说。
看着校场中那个顶替了自己名字的宪兵队员,这个千总不禁把牙花子给咬的嘎嘎作响,仿佛是那个宪兵队员抢了自己的东西一样。
王振坐在高台之上,一边刺溜刺溜喝着茶水,一边看着下面的热火朝天,不由得点了点头,扭头对旁边坐着的大同镇总兵沈崇海说道:“沈总兵,本镇把你的兵给训练的如何?还凑合吧?”
沈崇海闻言,摇了摇头,说道:“王总镇此言差矣,什么叫某家的兵,这明明是王总镇的兵嘛!”
“哈哈哈!”“哈哈哈”王振和沈崇海二人对视一眼,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驾!驾!驾!”就在二人大笑之际,一个身穿鸳鸯袍的胖子正骑着马朝着高台狂奔而来。
有能力和胆量在大同镇边军大营里纵马狂奔的人,除了高台之上的二人以外,也只有大同镇锦衣卫千户所的千户丁不懂丁胖子了。
此时丁不懂身上鸳鸯袍已经粘上了很多尘土,脸上的汗水落在鸳鸯袍上,混合着尘土,变成了脏兮兮的凝水珠,随着马匹的高速颠簸,滑落下来掉在地上,融入到大地之中,仿佛是一个轮回的结束一样。
“王!王大镇长!”丁不懂骑着快马来到高台前高呼一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