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南珠海”级里面,而且把首批建造数量,由最初计划的2艘提高到4艘。
只是,在做这个调整的时候,帝国海军显然没有意识到,会产生两个关键影响。
首先就是,同时建造4艘快速战列舰,需要占用更多的船台。帝国海军在战争初期显然不可能把宝贵的船台时间用来建造快速战列舰,也就必然会推迟开工时间,优先保证航母的建造工作。
其次就是,在大战初期,因为战况十分的激烈,快速战列舰的完好率高不到哪里去,特别是需要派遣快速战列舰执行护航之外的任务,所以需要一种能够顶替快速战列舰,专职掩护航母的大型战舰。
显然,大型巡洋舰项目由此复活。
其实,这跟前面提到的因素有关。
在实战中,掩护航母的大型战舰的损失率,以及战备完好率都在航母之上,因此护航战舰的数量可以适当减少。
关键就在这个“适当”上面。
没人知道,在下一场海战中,会有多少艘护航战舰战沉或者受损,也就无法提前决定护航战舰的建造数量。
那么,就只能在造价上做文章了。
简单的说,就是建造一些价格低廉的护航战舰,确保在快速战列舰顶不上,或者说不够用的时候,能够顶上去。
正是如此,大型巡洋舰项目重新上马。
直到这个时候,帝国海军内部仍然存在着反对声音。
关键就是,此“大型巡洋舰”非彼“大型巡洋舰”,战前与战后的两种大型巡洋舰根本就不是同一种战舰。。
做出调整之后,大型巡洋舰不再是“巡洋舰杀手”,而是成了“航母保镖”。
简单的说,除非是跟掩护航母有关的,其他任何性能都可以降低,甚至是舍去。
在最初的设计版本当中,帝国海军为大型巡洋舰配备的200毫米舰炮,数量都是重巡洋舰的标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