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方大将军眼里,可换了常人,岂不遭殃?小小年纪,心肠便如此,以后还得了?
怒气之下,方圆打定主意,狗群一个都不放过,一定要让男孩记住此次教训。
只是,这个念头瞬起瞬灭。
狗群冲至他近前时,男孩一声“停”字喊出,狗群瞬间停下,至于男孩后面那句“怕了没?怕了就乖乖交出买路钱。”,方圆更没没听进去。他此时的目光已越过狗群,望向男孩。
狗群冲来时,方圆才留意到,领头的那几只,哪里是狗,分明是狼!
训狗容易,训狼难,这小子有古怪……
方圆心中大感好奇,一眼望去,不由得喜上眉梢!
先前没有注意,这小子竟是大巫之体!
大巫之体,上古遍地都是,如今却是凤毛麟角!
巫,人人可修,可若要登堂入室,最好要有一副大巫之体!
其实,所谓大巫之体,不过是巫门自家说法。
道法自然,大道三千,大巫之体还有不同说法,例如,自然之体,先天道坯等等。名目虽多,意思只有一个——天赋秉异者,亲近自然,亲近大道!
巫延走时,虽从未留下光大宗门的遗愿,可,方圆不是傻子,师父每次说起巫门上古风光时,那说不完豪情与追忆,那道不尽惋惜与向往,他又怎会无动于衷。
臭小子及时喝住狗群,可见本性不坏,无非是调皮捣蛋了些。
何况就算本性恶劣也不打紧,一点儿都不打紧!
巫门从来没有清规戒律,杀人放火也罢,乐善好施也行,开心就好。
方圆看着男孩,呵呵直乐。
之前,怎么看怎么混蛋,此时,怎么看怎么顺眼。
小小年纪将一群狼、狗训得如此听话,怕是偏向御兽一类的大巫之体了,这样的话,岂不是说,那本流传不知岁月的御兽集有了去处?
好!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