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军事要塞。尽管一般人都知道常大江这些年把控着云城的黑白两道,可是这棵大树就是这样根深蒂固地扎着,来来往往的云城政坛,谁也没有和这大树掰手腕的勇气。
虽然我的速度很快,但是这些人太密集,间距不足二十米,所以我成功率还是太低。我正捉摸着如何从两拨巡逻人中溜过去,这时候突然身后传来了一声断喝。
“你是谁,干什么的?”
我心中一怔,一手挡住脸,不等他再开口,反身极速扑过去,重重在他大椎穴上一击,便将这人打晕了过去。
低头一看,竟然是个其貌不扬的少年。
他身穿红色晚礼服,配金色史蒂夫尼治领结,脚蹬高筒皮鞋,腕子带着百达翡丽手表,脸上红扑扑的,一口的红酒气息,一看就是晚会上的一个富家少年。
有道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跑到常大江孙女的生日晚会卖弄来,八成都是背着家族的使命过来上门选婿来的,一看也不是什么好鸟。娘的,碰上你算你倒霉。
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将这货拖进林子深处,将里外衣一并扒下来。
还别说,我们身高差不多,体型也相似,只不过我比他长的微微帅了那么一个档次。我捯饬上他的这一身行头,比他可潇洒多了。
准备钻出树林的时候,感觉了一下西北风,毕竟是在秋天了,要是把这小子放这东一宿,没准还得冻死。于是我那颗平易近人、博施济众的心突然觉得有点过意不去,所以,亲自弄了几把树叶把他盖上了!阿弥陀佛,无量天尊,真主,阿门!我都被自己的善良感动了!
大摇大摆走出树林,迎面就碰上了四个巡逻男。
“唉?您是……丘主人的孙子丘少爷吧?晚会都散了您还没走?”其中一个客客气气问道。
我清了清嗓子,假装揉了揉脸,遮住自己的模样淡淡道:“喝的有点多,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