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过一场光荣而激烈的血战——它曾经和一头猫肉搏,最终把猫打败并吃掉了,至少是撕开了猫的喉咙,喝下大口猫血。
如此英雄气概的事情,自然值得大书特书,甚至用自己的名字来铭记。
因此,它大概可以叫“吃猫的”,或者文雅一些,叫“食猫者”。
“食猫者大人。”
楚歌装出恰如其分的震惊,一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佩服到五体投地的模样。
这个马屁拍得相当到位,食猫者哈哈大笑,又指了指楚歌四肢和脖子上,被铁丝捆绑和拉拽造成的伤痕,询问他的名字和来历。
看起来,食猫者早就看出楚歌和凶鼠部落,并不是一伙的。
想想也是,食猫者和它的军队早就埋伏在凶鼠部落的周围,自然看到了凶鼠部落的凯旋和血祭仪式,知道楚歌亦不过是一名可怜的俘虏。
这才是食猫者对楚歌另眼相看的最大原因。
楚歌想了想,这件事倒没必要解释得太清楚——恐怕食猫者也没指望他能解释清楚。
他晃了晃爪子,摇摇头,又捧着脑袋,做了一个满地打滚,随波逐流的动作,告诉食猫者,自己没有名字,一路稀里糊涂,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然后,他朝前面拉着奶粉罐的凶鼠们,恶狠狠地龇出了门牙,一副厌恶,鄙视和仇恨的样子。
用尾巴指指食猫者,又指指自己的胸口,他做了个把心脏捧出来献给食猫者的姿势,表达了“得遇明主,三生有幸,一日为大哥,终生是大哥,从今往后我就跟着食猫者大人混了”,如此复杂、深刻和诚挚的意思。
食猫者哪里见过如此高阶的谄媚技巧,在猫背上乐不可支地转起了圈圈,果然忘了刨根问底。
它想了想,用绣花针指了指楚歌的嘴巴,又吐出自己的舌头,用力往前一拽,再指指楚歌。
这一连串动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