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和猎欲这三点。守着投给的生肉而不被其诱惑的狗是断然没有的。
在主人的面前有不吃的可能性,因为害怕叱责。但是主人不在的话就吃。即使是多么有名的名犬,一旦独自行动,连拉圾箱都会扒开找食的。还有,即使每天被放入澡盆里洗澡,本身也好象喜欢这样做的清洁不过的狗,一旦放到野外,便会高兴地在田地里的人粪上来回打滚。
狗之最高级的,仅仅在于教养。
这不过是被压抑住了本能。
如果身旁无人的话,会高高兴兴地吃投给的生肉。
犯人预先使三条守门犬尝到了两三次这种意想不到的喜悦。
然后,在侵入之前又投给掺了诸如手术用的肌肉松驰剂等的生肉。
肌肉松驰剂一旦起作用,所有肌肉便一动也不能动了。眼皮也不能动。吠叫等更是不可能。由于神经尚正常,所以只是眼睁睁地看着侵入院内的犯人。
犯人轻而易举地将其打死。
肌肉松驰剂即使法医解剖也检测不出来,于是完成了完璧无缺的作案。
事情就这么简单。
警察疏忽了其单纯方面,而从三家没有共同性,三条狗没有共性方面,把事件看成是不可捉摸的复杂离奇的案件,以至又是摇头叹气,又是交臂深思。
不过,在此我再次加以忠告。
事件是单纯明了的。
但是,潜伏在杀狗事件深处的,却是不可推测的。我想在此强调一下与矮怪事件的关联问题。
矮怪事件中的作案情况也是离奇古怪的。施行集团暗示在楼墙上投放人影,从这楼跳到那楼,最后消失在夜空。
可是,动了那么庞大的舞台装置,几亿元的现金就在眼前,却只抢走了仅仅一千万元。
不合事理。
在不合事理这一点上,杀狗事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