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的要接过雅士抚养权的请求。雅士仍由登志抚养,判决的结果对登志来讲毫无不利之处。但是浅黄却未能听到这一判决结果,他在判决下达前已经命赴黄泉,变成了一具尸体漂浮在多摩河上。
德田继续向前走着。一边走一边考虑着浅黄的性格。世人本来性格各异。不过,浅黄却未免古怪过度。德田接手此案后曾与登志见过一面。被提诉时才三十四岁的登志现在应该是四十岁了。德田觉得她确实是个美人。在三十四岁的当时理应充分具有招惹男人上钩的魅力。浅黄将登志纳为己妾是在登志三十四岁的两年以前,即登志三十二岁的时候。只不过才两年的光景,浅黄便不再理睬登志。为了夺取登志生下的雅士,他命令年方十八的广道去强xx登志。而且还按月送上生活费用令广道与之同床共寝两年有余。
德田对此无法理解。难道浅黄不懂得什么叫嫉妒吗?以半强迫手段才搞到手的女人,从道理上讲是不应该不爱的。德田无法理解其人,因为对方过于古怪。
而这么一个浅黄居然与多摩河的泥土为伍成了一具尸体横卧于河滩上。末摘广道是于一个月以前被人杀害的。两个人的尸体隔河相望几乎处于同一个位置上。这不能不给人以一种因果报应的感觉。
杀害广道的大概是浅黄喽。德田在心中自语。因为如果广道在法庭上说出事实真相的话,浅黄则无路可走。于是德田又一次陷入不解之中。将登志送与广道两年之久,两人之间所萌生的无法割断的恋情将与日俱增是再明白不过的了。若是丑八怪则又另当别论,登志是相当美貌的。浅黄应该明白还是青春年少的广道很快就会成为登志的俘虏的。为了夺取雅士,浅黄老奸巨猾,费尽了心机,但是功亏一篑,他的计谋只不过是沙滩上的楼阁而已,遇风即散。就是小孩子也不会不懂这一道理,浅黄却始终糊涂着。因为糊涂,才狼狈,才杀了末摘,而自己也成了被杀的目标。
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