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文附送某交通科科长语录——
张军称自己收入过万,不可能开黑车,对此,科长强调说,是否“非法运营”,与当事司机收入高低无关。
至于执法部门如何界定“非法营运”,科长的解释是,只要司机和协案人员谈话内容涉及“谈价”,该私家车可立即被视为“黑车”,处罚依据为“非法营运”。
交通科的科长说,没有雇社会人士诱骗车辆,“没有这种人”,“那很有可能是一部分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是配合执法”。
随文再附送当事人谈话内容——
大队:你是xxx?
答:是的。
大队:你那事情你知道了吗?
答:知道什么?
大队:你非法开黑车的事。
答:我要向你申诉的就是不是开黑车,我是私家车,在去公司的路上。
大队:那个人要上你的车。
答:我开始没让他上,后来他说胃很疼,就在前面,打不到车,叫我帮忙带他一段。
大队:他说叫你带你就带?你认识他吗?
答:不认识,他说胃疼啊,我开始说是私家车不带,后来心一软就让他上车了。
大队:他胃疼关你什么事?
答:……(沉默一会儿)不是说要开世博吗,不是说要展现上海市民风采么?不是说要热心对外国友人施以帮助么?
大队:……(沉默两秒)你认识他吗?说这些干什么?
答:我是说政府号召我们做这些,这些不是市民公民提倡做的吗?
大队:你让他上来就是想做非法营运?
答:你怎么可以这样说,那地震灾区捐款捐物,那些人全国人民认识吗?我也捐了,但我估计你和闵行区城市交通执法大队没捐。大队:你别扯这些,不认识你让他上车干吗?答:我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