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一场马背上的战斗。
锋利长剑,全副锁甲,一支又一支骑队,绝对是西多图精锐战力,光是眼前所见便不下两千,至于后方还有多少就不清楚了。
同时,陆续涌上来步兵填充骑士两侧薄弱地带,人数不断增多,其中竟然有不少身披皮甲、手握铁矛的步兵,让人明显感觉这支步兵队伍的不简单。
“怎么样了?”中年骑士用巴掌抹了一下脸,把细硕雨珠擦去,询问旁边侍从。
随着抹去雨珠,也把脸上脏污擦去,整张脸清晰现出来,这人竟然是不久前在泽蒙城突围,逃到勒马堡又绕往芒特的戈德温伯爵。
这个世界真是小!
不过,按照路程推算,戈德温伯爵逃到芒特应该只有三、四天时间,哪怕不眠不休赶路,撑死也就五、六天,怎么如此高效集结这么一支规模或许比不上泽蒙城下的西多图兵马,但是质量绝对超过的军队。
难不成戈德温伯爵预料到自己会失败,早早在芒特预备一支兵马,方便自己失败后东山再起,重新进攻泽蒙城?
料到自己会失败,那么为什么还要进攻泽蒙城,这不是自相矛盾?保留兵力,东山再起,更是不可能。
“步兵已经全部准备好了,只要等着雨势再大一些,然后我们就推过去,把草原蛮子赶落丘陵。”侍从道。
“戈德温,你是说留在泽蒙城的草原骑兵更加厉害,对面那支要差一点?”一名装备精致锁甲的年轻贵族出面,直呼戈德温伯爵的名字,听起来却是不觉得有什么冒犯之感。
“是的,陛下,对面的兵马没有在泽蒙城的草原大军那么有一股杀气。”戈德温伯爵恭敬答道。
陛下?能够被戈德温伯爵称为陛下的人,又是如此年轻,那么这名年轻贵族的身份呼之欲出,费迪南德大公,布兰卡西亚的捍卫者陛下,费迪南德.格里芬。
这位费迪南德大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