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旭继续平静地诉说着,“我拿着她的银行卡去取钱,她卡里有三十多万,老实说我有点失望,我以为她出来卖了这么多年,总该有几百万积蓄,唉,三十万就三十万吧,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挣这么多钱!我并没有得意忘形,只是把钱转到了之前办好的卡上,然后回去准备收拾掉这女人。
“没想到潇胖居然把她扒光了,他想搞她,我就无语了,这死胖子一点上进心也没有,警察化验到精液我们都得死!从那个时候我就在想,这死胖子早晚要害死我,我可能也是从那天开始,打算把他踹掉的。所以从那次之后我们特别小心,第二个女人……”
“第一个受害者呢?”陈实问。
“当然是杀了。”
“谁动得手。”
巫旭咧嘴一笑,“我!一锤子砸在太阳穴上就死了,溅了潇胖一脸血,他跟我吼,我懒得理他!我叫他把尸体处理干净,我对这个猪队友不放心,全程监督他,这人真是怂得没边了,一边分尸一边吐,中途还求我帮他,我才不吊他呢。他又剁又切,搞了一整晚,一整晚才把尸体分了,我们把骨头打包拿到郊外去烧了,肉绞碎扔进下水道,然后把现场打扫三遍,整个人消失得干干净净,一点痕迹也没有,就像蒸发了一样。”
巫旭露出自豪的微笑,仿佛那是一件无人可与之比肩的成就。
“知道我当时怎么想吗?我后悔了!原来杀个人就这么容易,第二天街上还是老样子,没人关心一个妓女的失踪,想想我十几年前捅死个人,吓得跑路,然后被警察逮捕,简直蠢到了家,早知道杀人分尸这么简单,我也就不用坐牢了。”
林冬雪感受到一阵彻骨的恶寒,这个人述说杀人经历时不经意流露出的得意与自豪,说明他内心早已堕落异变,他没有人类的感情,杀人对他来说就像捕杀一只猎物般轻易。
巫旭要了一根烟,畅快地呼出一口,看着天花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