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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鹖冠子(2 / 5)

的王族与贵族要推行它呢?

很简单,因为此前不公平的“法”,遭到了相对弱势群体——即新兴地主与贵族的强烈反抗,新旧贵族阶级因为利益纠纷产生了强烈的冲突,使得国家出现了动荡,迫使子产铸造刑鼎,将“法”公开化,缓解阶级矛盾。

所以说,法的完善与公开,也是文明发展的必然,而由此诞生的法家思想,它也是会必然出现的。

而鹖冠子想要告诫赵主父的,即莫要像曾经郑国那些抗拒“刑鼎”的旧贵族那样,对“新事物”的出现持抗拒心理,而是应该豁达地去接受它,因为很多“新事物”的出现,是(文明发展)所必然会出现的,它不会因为个别人的阻挠就终止或者消失。

在鹖冠子讲述这段时,蒙仲在旁亦是仔细听着。

不过,由于他也是道家弟子,并且也从他老师庄子那边听过类似的言论,因此鹖冠子所讲述的那些,倒也没能使他感到有多么新奇——毕竟这就是道家的“顺其自然”主张。

唯一感到新奇的,即鹖冠子对于“无为”的重新定义,他在道家无为治国思想中加入了法家思想,将“无为”定义为「法规律而治」、「法制度而治」,即先制定良好的法制秩序,再来实现“无为而治”。

比如说,鹖冠子认为应该严格规定国家的新政体制,伍(五)家为伍、设伍长;什(十)伍为里,设里司;四里为扁,设扁长;十扁为乡,设乡师;五乡为县,设县啬(sè)夫;十县为郡,派士大夫守卫。

在此基础上,伍长、里司、扁长、乡师,到郡大夫,再到柱国(将军)、令尹(国相),逐级负责告奸、举贤、行教、布令,且按规定向上汇报,而君主也逐级下达命令。

鹖冠子称此为「天曲日术」,可以让“为善者可得举、为恶者可得诛”。

不得不说,鹖冠子的这套国家体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带有楚国制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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