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而在闭上眼睛用手去触摸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坚石」。
只有当既用眼睛去看、也用手去触摸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才是「坚白石」。
然而,这三者的「名(名称)」是不同的,能够说这三者其实是不同的物体么?
惠子的思想,即是研究物的“名”与“实”,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ps:公孙龙的「离坚白」论,就是割裂了惠子的坚白论思想,诡称「白石」与「坚石」是不同的物体,哪怕它们事实上同时出现在一件物品上。】
总的来说,惠子的「坚白论」还是比较简单朴实的。
相比之下,他提出的「合同异论」,那涉及的就广泛的多了。
惠子认为世上事物本身就有「同一」与「差别」的相对性。
他曾说过:「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
拿马来喻,凡是属于马这一类动物都包括在内,这就是「大同」;而其中黑马、白马、大马、小马等等又有差别,这就叫「小同」。
由此他得出了“万物毕同”的结论,这样就把相同的事物和不同的事物都抽象地统一起来。
说到「合同异论」,就不能不提惠子的《遍为万物说》,这是《合同异》论著的基础。
据说当时在惠施与诸辩才于树底下高谈阔论时,有一名叫做「黄缭」的辩者曾提出一个问题,询问惠施「天地所以不坠不陷、风雨雷霆之故」。
惠施不假思索予以解答,且事后将这段回答记录下来,即《遍为万物说》。
事后惠施将这篇论著派人送往挚友庄子手中,美其名曰求斧正,实际无非就是向向庄子炫耀一下。
谁让惠施这位“辩遍天下无敌手”的辩者,却始终在庄子面前屡屡吃瘪,几乎没有取胜的时候呢?
庄子在收到惠施的《遍为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