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的。
严格说来,应该是她们的幸运才是。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席晚晴这样想的,眼镜男就奇怪,“这样的歌曲适合在这样的场所唱吗?”
“就算他唱首红歌也没什么的吧!秦放歌这首歌写得真的好,你们听听就知道了。”席晚晴笑着说,她可是在周秀英的师生音乐会上听郭燕唱过这首歌的。那时候就差点让全场沸腾起来,如今秦放歌自己亲自演绎的话,效果肯定会更上一层楼的。
眼镜男还想说什么的时候,席晚晴就抬手阻止了他,因为秦放歌已经坐到了钢琴前面去,整个酒吧也安静下来。
这首《我爱你中国》,当初秦放歌在考场上唱过,后面就没怎么唱。但他听得实在太多太多,旋律情感什么的,早就烂熟于心中,这会再唱起来的时候,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技术以及情感上的难度。
他弹的钢琴伴奏,一上来就是辉煌大气的前奏,堂堂正正,浩荡无比,气势磅礴,让人能感觉到其中满满的骄傲和自豪。
原本还有些不屑的眼镜男在听了秦放歌这伴奏之后,也收拾起了颜色来,不再像之前那样漫不经心。
很快,他就听到更震撼的男高音,秦放歌的声音高亢嘹亮,甚至不需要话筒,他们坐得离舞台本来就不远,听到耳中更是真真切切的震撼。
“百灵鸟从蓝天飞过,我爱你中国!”
美声唱法和流行唱法,区别还是相当大的。
秦放歌这家伙,又是罕见的,能用出全身腔体共鸣的天才,非但如此,他的声音频率很奇怪。眼镜男感觉到他自己的身体,似乎都在跟着共鸣起来。有时候,他在听音乐的时候,把音响声音开得特别大的时候,会有些许这样的感觉。但远远不及现在的感觉这样强烈。
这时候,他都没办法去想其他的的事情了,只跟着秦放歌演奏的钢琴声音,他演唱的歌声,去感受其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