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半天孟三顺干脆直接把信件往桌子上面一扔不管了,反正今天是不可能送过去了,明天再说吧。
至于快件变得皱皱巴巴的这本身没有问题,这里面装着的是纸,拿出来能看明白什么意思就好了。
回来的路上孟三顺找了个yào店买了一瓶红花油,为了让自己快点恢复必须要把肩膀上的淤血揉开,这一点孟三顺还是清楚地。
“嘶,略疼啊。”揉着自己的肩膀孟三顺呲牙咧嘴的自言自语道。
谁说硬汉就不怕疼了,那些装作一点都不在乎的人往往是因为剧情需要,真等到没人的时候你知道他们有呲牙咧嘴过?
孟三顺觉得何必委屈自己呢,要是有个妹子在旁边的话他肯定眉头都不皱一下,表现的要多爷们有多爷们。但是现在只有自己就无所谓了,该哼哼的时候就不要忍着。
收拾完了一切之后孟三顺打开了冰箱,考虑这今天晚上自己要吃点什么,排骨肯定是要吃一点的,正所谓以形补形,他还考虑着自己是不是要出去一趟买点猪蹄什么的。
这里就不得不说说孟三顺在在Q市住的是什么地方了。作为一个刚来到Q市身上身无分文的他,现在只能租住在某小区的地下室当中。
一个大老爷们儿蜗居在地下室,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他现在真的很穷很穷,但凡是条件允许租个阁楼都比住在地下室好,最起码不潮湿。
有时候孟三顺也想不明白,自己跑到城里来打工的意义何在,其他人都拼了命的往城里钻意义又何在?
其实住了一段时间之后孟三顺自己也习惯了,这个地下室除了有些潮湿通风不好之外,剩下的还都不错。一个卧室一个卫生间,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做饭的时候要到外面做。
就算这段时间工作已经稳定了,孟三顺也没有想要换个住的地方,这里的租金便宜,而且跟周围的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