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声响,叶修罗半截白白的娇躯,就这样活生生暴露在车灯下,所有小弟的视线中。
色胆包天。
任何年代,男人一旦受美色蛊惑,小虫上脑,就没他们不敢做的事!
尤其这具娇躯的主人,还是把他们当狗来使唤的主人,高高在上的罗爷。
果然,随着叶修罗的惊叫声,现场气氛大变,所有小弟的呼吸,都变的急促起来,双眼发出狼一般的光芒,恶狠狠的盯着她,一副随时扑上来,把她连皮带骨都撕咬干净的迫切。
丛林再次大喝:“兄弟们,你们愿意继续给她当狗,还是把她当狗那样的对待?”
“鬼才愿意给她当狗!”
“我只想让她给我当狗,哈,哈哈。”
“老大,兄弟我憋不住了。你就说,需要我们做什么,才能征服这条母、狗吧。”
在叶修罗不住的尖声喝骂中,二十多个小弟都围了上来,个个摩拳擦掌。
“我需要你们,再过上以前那种无拘无束的好日子。再也不用,给任何人当狗。”
丛林终于松开了叶修罗,笑道:“我也承诺,人人都有机会征服咱们尊敬的罗爷。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叶修罗被松开后,马上就爬起来,试图冲出人群。
可那些精神振奋的小弟们,却都嘻嘻哈哈的阴笑着,伸手趁机在她身上乱摸,甚至还用力掐。
疼的叶修罗,不时发出惊叫声。
丛林能成为老大,除了敢打敢拼外,最主要的还是有脑子。
脑子是个好东西。
在下定决心和叶临空翻脸后,一路上他想了很多。
不做就不做,要做,就做绝!
如果他不做绝,颇有背景来历的叶临空,就能把他往大卸八块那方面整。
这就是五十步是跑,一百步也是跑,丛林决定翻脸后,